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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章 高媛媛

  俩人就这么坐着,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,目光时不时扫过舞台。

  说实话,毕晓世对今晚没什么期待。

  燕京的酒吧他来多了,十个歌手有九个是摇滚愤青,剩下一个喝大了。

  嗓子好的有,但身上都带着股场子里的油滑气,让人腻歪。

  他最烦这个。

  舞台灯光暗下来。

  宋墨背着吉他上台,第一首唱了《It'sMyLife》,这歌2000年发行,今年在国内正火,几乎是所有酒吧的开场曲。

  底下老外跟着吼,气氛挺热。

  “就是他。”许远连忙说。

  毕晓世没抬眼,低着头静静听,唱得还行。

  一首唱完,宋墨看场子已经热了起来,也是唱起了西城男孩的《MyLove》。

  毕晓世眉头动了一下,这歌今年刚火,旋律流畅,偏流行摇滚,这也是目前国内摇滚最欠缺的,毕竟大伙一个个都看不起流行摇滚,但奈何流行摇滚就是越来越受欢迎,这一点在全球范围来说都是这样的。

  他抬起眼皮,往台上扫了一眼。

  只见台上站着个年轻人,穿着一件带硬石咖啡LOGO的纪念白T,配着条牛仔裤,手里拿着把电吉他。

  是的,最后宋墨还是顶着丽姐幽怨的眼神,换下了那身无袖皮衣加紧身皮裤的打扮。

  那一身搁现在的摇滚圈,实打实的潮,但他实在穿不了一点。

  暖黄色的灯光打在他脸上,干干净净的,没什么妆,头发也没搞那些乱七八糟的造型,就那么自然地垂着。

  “Anemptystreet,anemptyhouse,aholeinsidemyheart……”

  一开口,毕晓世的眼睛就定住了。

  不是嗓子有多惊艳,是台风。

  这小子太放松了。

  不是那种故意装酷的松,也不是那种吊儿郎当的松。

  就是....舒服。

  毕晓世见过太多酒吧歌手了。

  唱久了,身上都会沾上一股味儿,要么油,要么滑,要么用力过猛。

  但这小子没有。

  干干净净的,整个人散发着一股阳光劲。

  许远凑过来,压低声音:“老毕,嗓子还行吧?”

  毕晓世没接话,眼睛盯着台上,手指在桌沿上轻轻敲着拍子。

  他在听。

  宋墨还是很享受硬石的舞台的,毕竟别的酒吧可没硬石这么好的设备。

  他唱到副歌的时候,开始和台下挥手互动。

  台下的男男女女都跟着轻晃。

  当他的目光扫视到一个卡座时,忽然顿了一下。

  那儿坐着个姑娘。

  一个人。

  戴着顶棒球帽,帽檐压得很低,遮住了大半张脸,只能看见一截下巴的弧线,还有垂下来的几缕头发。

  穿着一件简单的白T恤,外面套了件浅色的薄衬衫,扣子没系,就那么敞着,面前摆着一杯鸡尾酒,没动。

  她就那么托着腮,安安静静地听歌。

  宋墨不由多看了一眼。

  他总觉得这人有点眼熟

  第二段副歌起来的时候,他的目光又扫过去。

  那姑娘还是那个姿势,托着腮,盯着舞台。

  帽檐压得低,看不清脸,但能感觉到她在看。

  宋墨唱到“Iwonderhow,Iwonderwhy,Iwonderwheretheyare”那句的时候,看见她的下巴微微动了一下,像是在跟着哼,又像只是轻轻点了下头。

  他在台上唱了这么多场,早就习惯了台下人的各种反应。

  但这种一个人坐在角落里,安安静静地听,偶尔跟着节奏轻轻点头,不鼓掌不尖叫,却让人觉得她真的在听歌,不是来凑热闹的。

  一首歌唱完,台下掌声响起来。

  女孩子们尖叫,老外吹口哨。

  宋墨冲台下点点头,往那个角落又扫了一眼。

  那姑娘动了,她把帽檐往上推了推,端起杯子喝了一口。

  就是那个抬头的瞬间,灯光扫过去,照出一张脸。

  白净,清秀,眼睛特别迷人,带着点书卷气,给人一种初恋的感觉。

  宋墨脑子里蹦出一个名字。

  高媛媛。

  2000年那个清嘴广告,让她成为了清嘴女孩,从而正式进入了娱乐圈。

  后来她演了《十七岁的单车》,演了《开往春天的地铁》,在文艺青年圈子里口碑不错。

  今年刚拍完《倚天屠龙记》,演周芷若,还没播。

  现在是2002年,她二十三岁,还不是后来的国民女神,但已经有不少人记住她了。

  高媛媛放下杯子,如小海豹一样,跟着人群一起鼓了掌。

  动作不大,就是轻轻拍了几下,但那双手白得晃眼。

  然后她抬起头,目光正好往台上扫过来。

  隔着半个酒吧,两人的眼神对上了。

  她愣了一下。

  但也就一秒,她就移开了视线,把帽檐往下压了压,低头去看杯子,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。

  高媛媛有些紧张。

  刚才他认出我了吗?

  她今年上半年都在拍《倚天屠龙记》,七月底才回的燕京。

  回来后,因为朋友求她帮忙拍几个广告,她抹不开面,也是忙活到了现在。

  这也就是她还没签经纪公司,不然像这种麻烦,完全可以让公司挡掉。

  千禧年初这会,经纪公司这个概念也才出来不久,因此很多演员都算是个体户。

  相对应的,导演们选角的限制也比较小,不会受什么经纪公司、平台的掣肘。

  就拿高媛媛刚刚出演的《倚天屠龙记》来说,这部戏的选角也就秉承着一个原则,颜值就是正义,不然她也不可能拿下周芷若这个角色。

  毫不夸张的说,这版《倚天屠龙记》绝对是所有《倚天屠龙记》里平均颜值最高的。

  她是个比较佛系的人,但在演戏这事上,她倒是颇为用心。

  在《倚天屠龙记》时就被导演骂得想退圈,但还是咬着牙坚持了下来。

  她本来是想着拍完就休息的,毕竟挨了那么多骂,还是需要时间治愈的,结果又被朋友抓壮丁。

  今天终于帮完朋友的忙,为了发泄一下,这才偷偷跑来了酒吧。

  之所以没去平时常去的酒吧,就是不想再遇到什么熟人了。

  她这次特意选了个最角落的卡座,帽子压到最低,就想着安安静静听会儿歌,没人认出来最好。

  谁知道台上那人,唱歌就唱歌,老往这边看干什么。

  不过,唱的是真好....看。

  所谓秀色可餐,这对男女都一样,此时她看着台上清爽帅气的宋墨,心情好转了不少。

  此时耳朵还竖着,等着下一首。

  宋墨倒没多想,收回目光,准备下一首歌。

  第一个音符出来,全场都安静了。

  是枪花的绝对经典《NovemberRain》。

  这歌长达八分五十七秒,融合硬摇滚、交响摇滚,当年登上过美国公告牌第二名。

  中间那段吉他solo,更是被列为百大摇滚吉他solo第六位。

  随着低沉前奏,毕晓世眼睛亮了一下。

  “这小子吉他不错。”

  前奏走完,宋墨开口。

  “WhenIlookintoyoureyes,Icanseealoverestrained……”

  嗓音压得极低,几乎是呢喃,酒吧里彻底安静下来。

  副歌起来,嗓音陡然拔高。

  “Causenothinglastsforever,andwebothknowheartscanchange......“

  高音炸开那一瞬间,酒吧开始骚动,人们开始摇头晃脑。

  高媛媛也忍不住轻晃着身体,她本身就算是个文艺青年,平时也喜欢听摇滚乐和民谣,此时听着宋墨的歌声,她只觉得格外的轻松。

  毕晓世没有理会人群。

  他在看宋墨的手。

  间奏的时候,宋墨把吉他换到左手,直接来了段反手solo。

  这是吉米·亨德里克斯的招牌动作——反手弹琴,难度不小,这年头大陆会的人不多。

  台下的人见状叫声更加喧嚣。

  但宋墨脸上没有任何我在炫技的表情,整个人格外的松弛,弹完一段,还有空扭头冲安明笑了一下。

  安明接上,俩人配合得行云流水,像是排练过无数遍。

  毕晓世看得有点愣。

  这小子到底什么来路?

  别看改开了这么多年了,但国内外的信息差一直存在,就刚刚宋墨那一招反手solo,在酒吧圈就找不出几个人来。

  他看得出来这小子吉他基本功极其扎实。

  唱功很过硬,整首歌唱下来,弹下来,完全就是举重若轻。

  一曲终了。

  酒吧早就沸腾了,老外们站起来,吹口哨的,拍桌子的,喊encore的,乱成一团。

  宋墨笑了笑,不由看了眼角落旁的卡座,随即转身下台。

  此时许远迫不及待地看向毕晓世。

  “老毕,这孩子不错吧?台风、唱功、形象,真的没得挑!”

  毕晓世没理他,站起来就往后台走。

  许远愣了一下,赶紧跟上。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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捞尸人
作者:纯洁滴小龙
类别:都市现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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